关于印发朔州经济开发区2024年新车销售和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方案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3-27 18:10 来源朔州经济开发区融媒 字体: [ A- A+ ] 保护视力色:
根据《朔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朔州市2024年新车销售和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朔商发〔2024〕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朔州经济开发区2024年新车销售和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方案》进一步增强汽车消费对我区经济增长的支撑和拉动作用,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资金投放
资金投放254万元。其中新车销售补贴204万元;以旧换新补贴50万元。
二、活动内容
(一)新车销售补贴活动
(1)补贴对象
在活动期间,对从朔州经济开发区内汽车销售商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包括新能源车购置,不包括二手车交易,购买车辆需在朔州市辖区完成购置税缴纳并办理车辆上户登记。
(2)补贴方式
消费者提供资料,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购置税小票、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上户证明、购车交易凭证(收据、购车合同银行pos票或分期手续等),新车上牌后照片等,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金至消费者本人。
(3)参与企业
在朔州经济开发区辖区内依法经营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且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汽车销售企业。
(4)补贴额度
1.个人消费者购买车辆分为三档补贴,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6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5000元/辆;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4000元/辆;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3000元/辆。
2.购买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分为三档补贴,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6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6000元/辆;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5000元/辆;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4000元/辆。
(5)补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可根据补贴资金结余情况再安排活动时段。新车销售补贴的车辆数以消费者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为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补贴活动随即停止。
(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1)补贴对象及额度
1.消费者在朔州市内已备案的二手车企转出个人名下汽车,并在朔州经济开发区内购买新车的,可凭相关手续享受每2000元的补贴。
2.消费者在朔州市内报废个人名下汽车并在朔州经济开发区内购买新车,持相关手续可享受每辆3000元补贴。
3.对已备案的二手车企,2023年二手车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且当年增速达到10%以上的,按其二手车销售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对已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的年拆解5000台以上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2)补贴方式
消费者提供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二手车过户手续,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新车购车发票等,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金至消费者本人。企业提供资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不提供)、申报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企业信用信息”页面打印表(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金至企业账户。
(3)参与企业
已备案的二手车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符合:
1.在朔州经济开发区辖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没有被“信用山西”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企业无涉黑涉恶及重大安全事故问题。
3.按照有关规定,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完成备案,并按要求填报经营情况。
4.符合本方案要求的其他申报条件。
(4)补贴资金
2024年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共50万元,补贴发放以递交完整申请资料的先后顺序为准。
(5)补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可根据补贴资金结余情况再安排活动时段。以旧换新补贴的车辆数以消费者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为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补贴活动随即停止。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工作专班
组长:郭志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吴琳区投资合作部部长
武勇区新闻中心主任
成员:区综合办公室、区投资合作部、区创新发展部、区财政运营管理部、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区新闻中心、区审计中心、区统计信息中心、区综合事务协调中心分管负责人、支付平台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投资合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吴琳同志兼任。